全校师生员工、离退休老同志、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:
我校办学历史从1959年至今已历经63年,为全面、真实记载并反映建校以来的发展历程,总结办学经验,展示办学成就,激励师生共谋学校未来发展,学校决定建设校史馆。经过前期紧张筹备,校史馆建设工程即将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。为更加全面收集汇总校史资料和实物,特面向全校师生员工、离退休老同志、广大校友、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建校以来(包括金年会金字招牌、鹤壁市卫生中等专业学校、鹤壁中等师范学校、鹤壁教育学院、鹤壁师范学校大专班、鹤壁广播电视大学、鹤壁社区学院、鹤壁机电中等专业学校、鹤壁市建设职业中等专业学校、鹤壁中等专业学校、鹤壁市成人培训学校、鹤壁市体育运动学校)反映学校发展建设历程的历史资料和展品实物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收集资料的范围
实物、图片、声像、文献等各类与学院发展进程中有关校史资料。
二、收集资料的内容
(一)文本资料
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:
1.学校改革发展历程中的重大事件、措施、活动以及人物的文字资料,特别是在党建工作、人才培养、师资建设、教学科研、社会服务、对外交流、校园文化等方面的措施以及成果的总结性资料;
2.记录参加各类重要活动的资料;
3.具有重大意义的文献资料(如重要报告、批复、任命书、会议纪要等);
4.各个历史时期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的报道。
(二)证件证书
主要包括:
1.学校不同历史时期使用的校徽、纪念章、袖标、袖章等的实物和照片;
2.校友和师生员工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证件(如早期的学生证、借书证、阅览证、毕业文凭、饭票等)的实物和照片;
3.历届学生录取通知书,毕业生的派遣证、自荐书、毕业合影照片、同学录、纪念册、师生间赠言题录等的实物和照片;
4.获省(部)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证书、奖章、奖状、奖杯、奖旗、奖牌等。
(三)教材教具
主要包括:教案(手稿)、教材、试卷、教具模型、仪器设备,尤其是早期的自编教材、课本、教学大纲、课程表等。
(四)刊物书籍
主要包括:
1.学校出版过的各类刊物、印刷品(尤其是创刊号)及校报、学报;
2.在省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、书籍(包括学术著作和其他类型的专著)。
(五)照片类
主要包括:
1.反映学校历史渊源及沿革的老照片;
2.历任校领导的照片、历任校领导班子的合影照片;
3.反映早期校容、校貌及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;
4.省(部)领导视察学校以及接见学校领导、师生员工、校友的照片;
5.知名人士参观学校以及与校内各单位开展交流活动的照片;
6.受国家、省(部)级表彰的先进个人照片;
7.代表不同时期的特色工作和重点工作的老照片;
8.反映师生员工工作、学习、文体生活的,有代表性和特征感的旧照片,如学习和社会实践场景、校友毕业照等;
9.各时期校园文化建设与文体活动方面的老照片;
10.不属于以上类别,但确有展示价值的照片。
(六)音视频资料
主要包括:
1.学校重大活动的音视频资料;
2.知名学者、教学名师的教学科研、社会服务等活动的影像资料;
3.学校各系部拍摄的教学、比赛等视频资料;
4.建校以来师生获重大奖项的优秀音视频作品。
(七)知名校友自传、事迹介绍或相关资料、实物、照片、音像、书刊等。
(八)其他有校史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和实物。
三、征集原则
校史资料征集主要以文献、图片、音像、实物为主。所征集的各类资料应尊重历史事实、线索清楚、考证翔实、准确无误,能反映各个时期的办学历史和成就,体现学校的优良传统和精神,展示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,激发广大师生的自豪感、荣誉感和工作、学习的热情。
四、征集方式
(一)无偿捐赠。捐赠人将个人所有的物品无偿捐赠给学校,物品归学校所有。
(二)借展使用。借展人将物品借给学校使用,办理相关借用手续,但物品所有权归借展人所有。
(三)复制使用。物品所有人将物品给学校无偿复制使用,物品及其所有权都不发生转移。复制品所有权归学校。
(四)协商使用。特殊情况,由学校和提供者协商使用。
五、征集时间
本次集中收集时间截止2022年7月31日。
六、征集要求
(一)征集年限:不限。
(二)对于提供的实物,请提供者附简要的文字说明,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事由、涉及人员的姓名和相关信息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。使用后需退还提供人的请注明。
(三)属于个人提供的实物、奖杯、奖牌、奖状、证书、鉴定资料、题词、书画作品等,提供人要注明是否愿意捐赠,如不愿捐赠,学校对采用的实物将制作复制件,原件退还给提供人。
(四)学校或各部门获得的能代表学校某一方面成果或荣誉的奖杯、奖牌、奖状等属于集体荣誉,应提供给校史馆永久保存。
(五)符合校史馆收藏范围并予以收藏的物品,校史馆将登记造册,妥善保管。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,并采用适当形式标注收藏品的提供者。所有入展物品将由学校颁发收藏及入展证书,对贡献突出者将邀请参加校史馆开馆仪式、赠送纪念品或给予适当表彰奖励。
七、收集资料的方式
(一)直接交送:将有关校史资料及实物直接交送学校。文本资料送至档案馆(档案馆联系人:赵莹、王晓宁,联系电话,13030390287,18567728959);照片、书籍刊物、音像资料送至党委宣传部(联系人:裴小鹏,联系电话:18003926033);证书证件、教材教具等实物送至基础设施建设与资产管理处(联系人:刘素丽,联系电话:13613921660),知名校友资料送至创新创业与就业服务处(联系人:杜可,联系电话:13849239892)。
(二)快递邮寄:将校史资料及实物邮寄至金年会金字招牌档案馆(联系人:赵莹、王晓宁,联系电话:13030390287,18567728959),并注明寄件人或提供者姓名、详细通讯地址、邮编及联系电话。快递邮寄资料及实物,经双方确认收藏后,邮寄费50元以下采取到付形式。
(三)拜访征集:如因年岁已高,行走不便,请通过电话联系学校人力资源与离退休职工服务处(联系人:雷东辉、刘浩,联系电话,13503925868,13839227068)。我们将登门拜访,接收捐赠。
真挚恳请您与我们联系,相互告之或提供各种征集线索,并就校史馆建设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。
金年会金字招牌
二○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